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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水产局

  河南省农业厅水产局的主要职能是:拟定全省渔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全省渔业资源,主管全省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管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协调处理渔事纠纷;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工作,管理全省水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渔船、渔机、网具制造;代表省政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
  河南省渔业简介:河南渔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深化改革发展较快,已由主要满足市场需求,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逐步发展成为许多市、县富民、富乡、富财政的重要产业。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水产业,使各级领导对渔业发展更加重视。据统计,2000年全省养殖面积达到283.73万亩,比1995年增加22.33万亩;水产品总产量完成32.17万吨,比1995年增加14.07万吨,年均增长12.19%;渔业总产值达到19.51亿元(现行价格),比1995年增加10.48亿元,年均增长16.66%;渔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400元,高于同期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近500元,为我省渔业新世纪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完善投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一是抓住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利时机,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主要做好渔政基础设施和指挥系统、原(良)种繁殖体系和病害防治体系建设等中央渔业基建投资重点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按照集中使用、保证重点、提高效益的原则,管好用好省级水产业发展资金。二是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渔民生产投入的主体作用,集资投劳、自力更生、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三是继续争取利用国家扶贫、黄淮海开发、菜篮子工程等项目资金用于渔业开发;四是改革产权制度,制订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方以各种形式参与水产开发;五是管理好现有外资项目,按照协议要求保证项目的实施和落实,同时积极争取新的外资项目,加快我省渔业的发展。
  充分利用"三荒"资源优势,加大渔业综合开发力度。根据我省情况,因地制宜地抓好渔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做到六个结合:一是把渔业开发与资源保护结合起来,发展生态渔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禁止无序的、低水平的、重复性的开发。二是把渔业开发与水利除涝结合起来,发展效益渔业。三是把渔业开发与"节水工程"结合起来,在贫水地区大力推广鱼、莲共养模式,发展"节水渔业"。四是把渔业开发与种植业结合起来,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和发展稻田养鱼(蟹)生态农业模式,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五是把渔业开发与行业部门、库区移民脱贫、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同时抓好以银鱼移植增殖网箱养鱼为突破口的大水域开发内在的增产潜力。
  加强渔政管理,保证渔业可持续发展。新《渔业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00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河南渔政管理工作的重点: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新的《渔业法》作为全省渔业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全体渔政人员进行培训,并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等各种舆论工具和召开座谈会,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在渔区达到家喻户晓。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修改完善《河南省渔业法实施办法》,重点开展养殖证、捕捞许可证制度及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水产种苗管理、渔船管理和检验等相应配套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我省渔业建章立制工作。三是实行渔业行政统一综合执法,理顺执法体系。四是加强对水生动、植物的检疫,药物使用监督及药残检测。五是加强渔业资源和渔业环境的保护工作,对大鲵、黄缘闭壳龟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进行调查,制定保护和开发利用措施。对我省特有的名优鱼类生长水域和污染严重的水域进行重点检测,对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渔业生产自身污染的监测和保护。六是加强渔业水域的渔政管理,根据农业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的通告》精神,坚决打击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禁渔期、禁渔区的管理。七是做好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取之于渔,用之于渔,促进渔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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